為鼓勵創新技術者運用新興數位技術或透過智慧教育創新服務內容翻轉學習模式,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將選拔優秀的創新教育團隊,未來將可運用在學習平台上,同時推薦得獎名單予政府新創採購單位,以展現臺灣智慧教育產業軟實力,為產業注入創新動力!
競賽類別與項目
甄選分為「新興技術組」與
「創新內容組」兩個大組別
運用新興技術(如 : AR 擴增實境 / VR 虛擬實境、AI人工智慧、AIoT 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等,並結合學習載具以達到智慧教育、跨領域應用之產品或數位學習服務。
根據產品/服務概念之新穎與獨特性進行評分。
※您可以點選上方四項評分項目圖示,以進一步瀏覽該項評分說明。
運用多元媒體渠道、影音、聲音、圖文等創建數位學習內容教案,課程內容對象以中小企業從業人員學習為主,教材範疇為資訊科技、行銷流通、財務融通、人力資源、綜合知識、創業育成,符合創新智慧教育或數位學習內容之產品或服務。
運用新興技術或多元媒體、圖文素材、教材呈現、建構教材方式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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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時程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參賽者權利義務
- 競賽期間如發現參賽者有不符合本競賽辦法參賽資格之情形,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撤銷其獎項。
- 參賽者就其參賽產品/服務須有完整之智慧財產權,參賽產品/服務如有下列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將撤銷其獎項:
- 經人檢舉或告發參賽產品/服務有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
- 經人檢舉或告發參賽產品/服務為他人所代勞且經查證屬實者。
- 參賽產品/服務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誹謗、種族歧視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者。
- 參賽產品/服務內容有涉及侵害他人名譽者。
- 參賽者於參賽期間須確保智慧財產權為參賽者所擁有,不得將其權利讓與第三人,若發生將其權利讓與第三人之情事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 參賽者應無償授予主辦單位為推廣活動及教育之目的得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其參賽產品/服務之權利。
- 參賽者及參賽產品/服務應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參與頒獎典禮、公開展示及相關推廣活動,不予配合者得視同放棄獲獎資格。
-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參賽產品/服務與申請相關文件之原始檔,主辦單位均不退回。
-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本競賽辦法各項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或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而有補充或變更之必要,主辦單位保有補充或變更本辦法各項規定之權利。
- 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辦理「金塾獎」而獲取參賽單位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證件號碼、地址、連絡方式如電話號碼、E-MAIL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之個人之資料。
參賽單位同意留存上述相關個人資料作為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於本競賽管理需要之用,例如:系統作業管理、通知聯繫、得獎證書、活動訊息發布等。